2017学绍兴市年城区公办初中和小学招生施教区公布,市直各初中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22—23日!
教育新闻 来源:网络 编辑:小新 2017-07-20 17:40:28

  孩子作为一个家庭的未来,教育问题一直是家长关注的话题,尤其是孩子的上学问题,更是牵动着无数家长的心。7月20日中午,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下发关于2017学年城区公办普通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,2017学年城区公办初中和小学招生施教区也同时公布。

  据悉,施教区小学生报名时间为本月23日,市直各初中新生集中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22—23日。

  城区小学

  一、招生对象

  本城区七个街道(塔山街道、蕺山街道、北海街道、府山街道、城南街道、稽山街道和迪荡街道)范围内,有常居,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。

  符合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条件或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。

  适龄儿童与其父母的、父母的产权住房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。2017学年一年级新生具体施教区确认办法如下。

  (一)适龄儿童与其父母的、父母的产权住房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,按其或父母的产权住房确定施教区。三者不一致的,则按其父母的产权住房确定施教区,并按以下分类情况确定:

  1.父母有多处私有产权住房的,以实际居住的产权住房确定施教区。

  2.父母既有私有产权住房,又有公租房或私租房的,以私有产权住房确定施教区。

  (二)适龄儿童若以祖父母(外祖父母)住房为施教区产权住房依据的(俗称“三代同堂”),需要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:一是父母(监护人)在城区没有住房,二是学生出生时即登记在祖父母(外祖父母)处且从未变更,三是祖父母(外祖父母)居住地为学生出生至今的居住地。

  (三)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所在地确无产权住房,由区教体局根据区域内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。

  (四)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,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,对照上述条款确定施教区。

  (五)施教区产权住房(学区房)周转时间、产权取得时间、学生迁入时间及共有产权学区房的确认条件等按《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城区七街道公办初中、小学招生学区房确认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执行。

  施教区学生:2017年7月23日;借读生与绿卡生报名时间另定。

  施教区招生对象应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,持本人及家长簿(原件)、家庭住房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件(原件)、预防接种证(卡)(原件及复印件)到指定的小学报名,办理入学注册手续,取得小学。

2017学绍兴市年城区公办初中和小学招生施教区公布,市直各初中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22—23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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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城区初中

2017学绍兴市年城区公办初中和小学招生施教区公布,市直各初中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22—23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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